核三廠1號機運轉40年,自6月中旬開始降載,今天晚間10時許正式停機。隨著國內核電廠陸續除役,更需正視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難尋現實,其中關鍵在法源基礎、社會溝通,經濟部與台電將兩路並進,確保高放處置不再原地踏步。
▲圖為核三廠1號機。(中央社檔案照片)
台灣持續「非核家園」政策,核一、核二已陸續展開除役,核三廠1號機也自6月中旬起,以每日功率遞減0.9%速度緩慢降載,今天晚間10時許正式停機。
核三廠共有兩部機組,裝置容量各為95.1萬瓩,1年貢獻約150億度電力,核三廠1號機退場後,核電占比將降至2.8%,經濟部已規劃由森霸電力的豐德3號機組補上,顯見近年燃氣發電持續增長,已成供電主力。
台電表示,1號機停機後仍需進行必要檢修工作,將待環境部通過核三廠除役環評、核安會核發除役許可,才會真正進入除役階段。至於核三廠2號機運轉執照明年5月屆期,核安會已要求台電針對兩部機組狀態差異,強化電廠管理。
核電廠除役作業需要25年,最大挑戰在於最終處置場所難尋,從乾貯設施興建頻卡關可見一斑。雖然現在乾貯設施已經有曙光,但後續地方政府也會關切台電乾貯設施要放多久、不能永遠放在原地等;同時,台電必須處理後續核廢料「中期暫存」或是「最終處置」的工作。
核安會組改後,核廢料最終處置改由經濟部能源署與台電協力處理,當中有兩項關鍵,一個是法源基礎,以低放射性廢棄物為例,2012年經濟部曾依法選定兩處候選場址(台東達仁、金門烏坵),但因地方政府拒絕協助辦理公投,導致無法繼續推動。
高放選址則因處置選址無法源,2012年花蓮及2013年金門縣地質鑽探時,皆遭民眾抗爭停止調查。經濟部近期已成立「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專案辦公室」,將推動最終處置選址法案及地質調查等相關業務。
第二個關鍵是社會溝通,且需有科學基礎與他國經驗,台電目前除了是芬蘭高放處置場計畫觀察員,也向同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的日本取經,例如參訪名古屋和北海道的地下實驗室等,盼透過與他國合作經驗,讓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得以往前推進。(中央社台北27日電)
▲核三廠1號機在27日停機。(中央社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