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濤、何孟哲/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一審被依貪污罪,判處7年4個月,6萬5千字判決書火速出爐!低薪高報、敗壞官箴,儘管本人喊出上訴,法界卻認為此舉「非常危險」,因為檢方也將提起上訴,要針對浮報加班費,再上繳到公積金的行為,爭取讓法院逆轉定罪,律師分析,如果檢方提出新事證,高虹安二審被加重判刑的機率,也可能大增。
高虹安貪汙案一審被判7年4個月,如今完整判決書火速出爐一共6.5萬字,清楚記載高虹安及助理貪汙犯行,同時法院認為高虹安身為立委,竟然還利用職位詐領助理費實屬「敗壞官箴」。
新竹市長高虹安(07.26):「針對一審的判決,我絕對會提出上訴。」
高虹安信誓旦旦要上訴,但後果恐怕更慘烈,尤其高虹安審理過中,不斷強調助理們都有加班事實,卻似乎搞錯重點,因為法院著墨焦點,是低薪高報及浮報加班費到底是不是犯罪?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07.26):「浮報酬金的部分是判決有罪,浮報加班費的部分也是有罪,非浮報加班費的部分我們是判無罪,或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當時北院曾說明浮報加班費,浮報薪資通通有罪,但「非浮報加班費」部分卻無罪,也就是說法院認為助理們實際加班的加班費,回捐到了公積金裡頭,算是個人意願並不構成犯罪。但檢方認為浮報加班費,就是為了成就公積金制度,因此也算犯罪將會對此再提上訴。
律師陳君瑋:「法律有一個保障,人民上訴的權利,它叫做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只有高虹安上訴,那二審只能判7年4個月,或低於7年4個月。但是如果今天檢察官也上訴,那這時候就不適用這個原則。」
如今檢辯雙方都提上訴律師也預估二審判決,最快可能在明年中出爐,但只要雙方提出新事證都可能延長審判時間,高虹安破釜沉舟想大打二審法律戰,檢方也摩拳擦掌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