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局3名警官涉嫌在103年度「雙射源X光檢查儀」採購驗收中,疑似涉及不法,違反大陸製不得參與規定,遭到航警局主動移送檢方偵辦,一人遭聲請收押。
航警局今(28)日表示,配合調查的3名警官包括航警局科長、股長與副大隊長,全案在5月11日報請桃園檢察署指揮偵辦,全案屬自清自查自檢案件。
部分調查指出,航警局所採購的儀器原產地,疑似來自中國大陸等疑慮,涉案警官涉嫌違反採購規定大陸製不能參與,因此主動報請偵辦調查。
航警局表示,經過調查後其中兩人無保請回,另一人遭到聲請羈押。
航警局表示,全案在採購辦理驗收時,發現品質有瑕疵,嚴格責由廠商立即改善,經過再次辦理複驗均合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相關規範,目前該儀器設置於桃園機場第一、二航廈及貨運站使用,功能穩定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