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南港分局一名施姓偵查佐私吞54萬贓款,今(1日)遭到士林地檢署起訴。(圖/資料照)
台北市南港分局一名偵查隊偵查佐施姓員警在2021年偵辦一起洗錢防制案,並查扣54萬8300元贓款。怎料,這名施姓員警卻未將贓款繳回贓物庫,反而挪為私用,拿去賭博運彩、麻將等,擅自從贓物袋內拿出紙鈔以及銅板。由於紙鈔和錢幣的數量和扣押時不同,施姓員警秒遭到抓包。士林地檢署今(1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公用私有財物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這名施姓員警於在南港分局擔任偵查隊偵查佐前就有賭博惡習,轉為刑警後反而更加變本加厲,導致身上欠有大筆債務。事發於2021年8月12日,當時施姓員警等人持搜索票搜索另案蔡姓嫌犯詐欺案,並扣得贓款54萬8300元等證物,負責將扣押贓款繳納回贓物庫的施員,於同年9月23日陪同簡姓員警出庭,並稱會順道至新北地檢署繳回贓款入庫,但已逾入庫時間,施員乾脆作罷,將簡員載回分局後將贓款留在車上,自此即未再繳回。
施姓員警於警詢、偵訊時表示,自己染有賭博惡習已久,其賭博範圍包括一般坊間麻將、運動彩券,卻一時心生貪念將贓款挪為賭資。而挪用贓款後,期間有輸有贏,若贏錢施員將會繼續投注,最終在2、3個月期間內將贓款賭盡,直到2022年3月南港分局向其問及贓款去向,施員因經濟能力不佳無法將贓款回補,便向李姓友人借款補回,並向分局稱贓款遭竊,再前往李姓友人的修理廠佯裝尋回。
而李姓友人則表示,施員長期向他借款,於2022年3月時曾到他位於南港區重陽路的汽車公司懇求借款,並哀求若公款無法補回恐會入獄。雙方僵持數小時後,李男答應借款55萬元給施員,匯款50萬到施員的帳戶,另5萬則由現金交付,讓施員將款項補回新北地檢署贓物庫。
檢察官痛批,施員身為警職人員,其職務應時刻保持磊落、正直,卻不知潔身自愛染上賭博惡習,並心生貪念以贓款充當賭資,使警職生育蒙塵。考量施員於偵查中坦承犯行,如實交代來龍去脈並配合調查。此外,施員於過去負債期間,面對其他債主要求違法查詢民眾個資始終拒絕,可見其尚無其他違法亂紀而罔顧民眾之情事,審酌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