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藝人「五熊」蔡頤榛深夜在國道上被撞翻,目前警方已鎖定肇逃車輛。(圖/翻攝蔡頤榛臉書)
藝人「五熊」蔡頤榛深夜在臉書PO文表示自己在台南開往台中的高速公路上出車禍,並一併上傳愛車嚴重受損且側翻的照片,她表示,當時才剛上高速公路10分鐘左右,被一輛車從後方追撞,由於撞擊力道過大,車輛也因此翻滾好幾圈;後來送醫檢查後沒有大礙,對此,國道警方表示,目前已經由國道監視器及ETC紀錄鎖定到肇逃車輛。
「五熊」蔡頤榛表示,當時是1日的凌晨左右,準備從台南開車返回台中,沒想到才剛上高速公路10分鐘左右,行經國道一號北上路段300.4公里處時,被另輛車從右後方追撞,車輛先是飛起來後右側翻好幾圈,直到撞上內側護欄後才停下來,「只記得當時車內都是煙,但還好沒有爆炸」。
▲行車紀錄器拍下原本五熊的自小客還在正常行駛,下一秒遭撞擊後瞬間模糊。(圖/翻攝蔡頤榛臉書)
她也驚魂未定的表示, 後來警察來了、救護車也來了。我們去了醫院做了一系列檢查,抽血、X光、核磁共振、打止痛、吊點滴,也做了筆錄。胸和背持續疼痛像激烈運動拉傷。」但讓她最氣憤的還是對方肇逃,而且行車紀錄器沒有拍到,國道即時影像也故障無法調畫面;粉絲看完她講述這段驚悚車禍,紛紛安慰她「人沒事最重要。」
國道四隊指出,8月1日國道1號北向300.4公里處發生一起車禍,一輛自小客遭另輛不明車輛追撞後,造成駕駛及乘客共2人輕傷,排除酒駕,但肇事車輛逃逸;其中被撞擊車輛車禍後失控並撞擊護欄,因駕駛及乘客均有繫安全帶而固定於座位上,未造成嚴重傷亡;而涉嫌肇逃車輛經調閱監視器、ETC資料追查後,現已鎖定嫌疑車輛,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警方目前已鎖定肇逃車輛,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圖/翻攝畫面)
警方強調,肇事逃逸者依刑法第185條之4,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處罰3,000至9,0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