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黃女為愛犯罪,一審時被判5個月,二審時法官認為她真的愛傻了,連家人也一起被洗腦,因此改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屏東黃姓女子2022年10月間誤中網友「林浩哲」的甜蜜陷阱後,將親弟弟的帳戶提供給對方洗錢,一審時遭屏東地院依詐欺、洗錢等罪嫌判刑5個月,二審時,高雄高分院認為她愛傻了、家人也被對方話術洗腦,因此改判無罪。
判決指出,黃女在事發前已認識網友「林浩哲」將近一年,2022年10月26日晚上,黃女在屏東市住處,將親弟弟的台新銀行網銀帳密給了對方,後續對方利用此帳戶供3名詐騙被害人匯款共39萬元,黃女犯行曝光後遭到逮捕、起訴。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依詐欺、洗錢等罪嫌,判處黃女5個月徒刑,得併科罰金6萬元,若易服勞役則以1000元折算1日;但黃女認為自己愛錯人導致被判刑,她上訴主張,對方「林浩哲」認識時就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因對方是中國籍人士,需要台灣的銀行帳戶進行網拍玉鐲、飾品收取貨款,她才會提供弟弟的帳戶給對方。
二審合議庭也發現,黃女與對方網戀1年多,對方不只對黃女獻殷情,還對其家人噓寒問暖,起初拒絕提供帳戶,但在對方不斷的話術下同意借出帳戶,因此改判黃女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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