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灣百大青農劉震鋐偽造員工簽名申請300萬元補助被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灣百大青農劉震鋐,去年執行國家發展委員會的300萬元轉型補助計畫時,涉嫌在人力運用表中偽造員工簽名,事後員工不滿提出檢舉,國發會將劉震鋐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偵結後,遂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劉震鋐,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據了解,2015年間,劉震鋐在台南市學甲區開設農產公司,與老農合作推廣無毒農業,並創立台南青農聯誼會、良食學院等機構,提供年輕人體驗農村生活,獲得多間民間企業贊助,並與政府合作青年創業、農業轉型等專案。
2023年元旦,劉震鋐與國發會簽訂《台南市學甲區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青銀豆陣行 學甲樂轉型計畫》,為期1年時間,國發會將補助300萬元,劉震鋐則須繳交期中和期末報告,提供國發會進行審查,其中必填項目為人力運用表。
檢警調查,劉震鋐原本要求員工在人力表上簽名,但員工認為自己只領1份薪水,與轉型計畫並無關係,因此拒絕簽名,事後員工離職時發現,劉震鋐冒用自己名義,並在1月到3月的人力運用表中簽名。遂向國發會提出檢舉,劉震鋐遭函送法辦,儘管國發會未質疑補助款被冒領,檢察官仍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起訴劉震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