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東報導
▲台東縣某國小黃姓校長搭乘女教師便車時襲胸舔耳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東縣某國小黃姓校長,因愛戀同校女教師小萱(化名),竟在搭乘對方轎車時兩度伸出狼爪,不但伸手撫摸其胸部,還強吻嘴巴及耳朵,事後小萱提告強制猥褻罪;台東地檢署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黃男,台東地院判他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前年某日,黃男參加小萱親友告別式後,搭乘她的轎車離去,卻在車輛停放路旁時,強行親吻小萱嘴唇及耳朵,同時伸手撫摸她的胸部;不久後,小萱繼續開車返回學校,黃男竟再次伸手撫摸她的大腿等私密部位,事後小萱不甘受辱,隨即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
黃男應訊時坦承不諱,加上行車紀錄器影像為證。檢方認為,黃男並未施以強暴脅迫或其他強制力等手段,未達強制猥褻罪程度,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黃男起訴。
法官認為,黃男所犯是性騷擾罪,而且犯意個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審酌黃男不思尊重他人,竟趁小萱不及抗拒時,做出親吻、舔耳、撫摸胸部及大腿等行為,2罪分別判處拘役50天、30天,合併應執行60天。
黃男進一步請求緩刑宣告,但法官認為,他尚未與小萱達成和解,不宜宣告緩刑;據了解,黃男長期推動國教,過去形象良好,因涉及私德問題,去年遭到台東縣府解除校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