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台北市「十連霸」議員陳政忠。(圖/翻攝自陳政忠臉書)
台北市「十連霸」議員陳政忠,遭控涉犯宏福建設炒股、掏空案,案件纏訟23年,此案一路打到最高法院,維持更四審認定,將他依操縱股價罪判刑4年、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判刑2年定讞。台北地檢署,今天(6日)上午通知陳政忠報到發監執行。
陳政忠為台北北投士林區無黨籍議員,從1985年當選,一直擔任議員至今,擁有超過39年資歷,被視為市議會資深的傳奇人物;但卻因遭控身為宏福機構關係企業創辦人及股東,從1993年起,陸續掏空宏福建設資產、操縱股票,不法所得達60多億元。
陳政忠雖因案遭國民黨開除黨籍,繼續以無黨籍參選,成為「十連霸」議員,他女兒陳怡潔則為前親民黨不分區立委,政治勢力不容小覷。
此案,北檢在2001年依背信、詐欺、業務侵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將陳政忠起訴,求刑15年;台北地院一審,依操縱股票、背信、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判陳政忠20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依操縱股票、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改判9年徒刑。
此案,從二審到更二審都判他有罪,更三審逆轉一度改判無罪,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陳政忠再上訴,今年7月17日駁回,更四審依操縱股價罪判刑4年、虛偽記載公開說明書罪判刑2年定讞,纏訟23年的案件才落幕。
據《中國時報》報導,現年69歲的陳政忠必須入監服刑,案件定讞後,最高法院隨即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北檢執行科收受定讞判決卷宗後,已通知陳今天上午報到發監,至於他所涉兩罪的刑期需多久,待入監後,由高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才確定刑期。
至於陳政忠入監,北市議會表示,依「地方制度法」和「選罷法」規定,解職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