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國會擴權法案」今(6日)上午9時進行言詞辯論。(圖/翻攝自司法院YouTube)
獲得各界關注的國會擴權法案,今(6日)上午9時主要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與國會改革修法相關部分是否違憲,進行言詞辯論,雙方是否會產生更激烈的火花,引發討論。立法院代表翁曉玲表示,法院修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維護人民知的權利,深入暸解政府的施政、過程,認為民進黨政府提出違憲聲請打壓多數奴隸,「這才是真正的藐視民主。」
翁曉玲提到,本次修法有12條條文依照民進黨再修正動議通過,必須是曾經投下反對票和嘗試修法不成的立委才可申請釋憲。但她指控民進黨出爾反爾,沒有先嘗試修法就提起釋憲,直呼:「根本就是濫用權力。」表示這10幾年來大法官皆採取固定嚴格的解釋,現在若要變更放寬釋憲,將會嚴重侵害立法權,使司法捲入政治紛爭之中,甚至淪為機關權力鬥爭的工具。
▲黃國昌認為民進黨推翻主張,更強調表決過程中清點人數高達36次。(圖/翻攝自司法院YouTube)
立委黃國昌表示,柯建銘所提出的有明顯重大瑕疵,認為自打臉的人是民進黨。提到修正人的規定是不記名投票,修正後才把緊急同意、緊急命令等改為記名投票,「但在那次表決中主張一定要記名投票民進黨所有成員他們投下反對票,也就是他們反對用記名的方式針對有關於總統的緊急命令加以贅論。」如今民進黨推翻主張,黃國昌也難以理解及認同。此外,他強調,整個表決過程中清點人數高達36次,絕無民進黨所言沒有清點人數。
不過,針對翁曉玲及黃國昌的說法,行政院代表賴秉詳也做出回應,表示翁曉玲所提出的書狀和主題沒有任何關係,不予討論;至於黃國昌的部分,其書狀中大部分都原用民進黨團過去的立法行為做辯護內容,也提到3次公聽會中已有充分討論。對此,賴秉詳質疑,公聽會為何可以取代立法院的法定程序?若可以取代為何不延用公聽會制度就好?書狀原用民進黨立法行為,是否有實體裁定的憲法評價可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