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國道警察局2年前爆出淫警性侵20多名未成年少年。(資料照)
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前警務員鄭羽翔,透過網路聊天室尋找未成年少年,相約見面後性侵並拍下影像,至少22名少年受害。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9年有期徒刑,另6月刑期得易科罰金。二審高等法院考量鄭男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8年4月,最高法院撤銷重判73年5月的刑度。民事部分,其中一名未滿14歲少年家屬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判鄭男應賠少年40萬,還要再各賠父母20萬,共計80萬。
網路聊天室尋找未成年少年 騙拍性愛片
28歲鄭男2018年自警大畢業後便被分發到國道警察局,截至2022年間多次犯案,曾利用網路聊天室結識少年,約少年見面,卻是帶到公廁、摩鐵性侵得逞。雖然鄭男否認性侵,強調是合意,但警方到鄭男住處搜索時,從其電腦中發現還有10多名少年的猥褻影片,進一步追查,發現受害少年至少22人,有的還穿著國中生制服,甚至還有小學生,足跡遍布北、中、南。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分兩波依加重強制性交、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鄭男。
▲前國道警察局第九大隊鄭羽翔性侵20多名少年,過去曾受訪說明車禍。(資料照)
警方記過免職 淫警羈押至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鄭男9年有期徒刑,另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鄭男擔任警察,卻無法克制私慾、知法犯法,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且拍攝影像,受害人數多、次數多,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考量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多數犯行也已有坦承,改判刑8年4月,另5月有期徒刑得易服社會勞動。
全案上訴,最高法院撤銷重判73年5月的刑度,應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而國道警已將鄭男記2大過免職,鄭男在2022年案發後被羈押至今。
未滿14歲少年重創 父母心碎求償
民事部分,其中一名受害少年父母提起民事求償,指控鄭男明知2022年少年未滿14歲,卻將他帶往台南某摩鐵發生性關係,還將過程以手機拍下,導致被害人身心重創,作為父母除了擔憂少年身心狀況,自心也感到痛苦,請求鄭男要賠償少年10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分別賠償父母各自50萬,總計求償200萬。
審理時,鄭男辯稱與少年性交並沒有違反少年意願,沒有實質損害少年父母監督權,不過法官認為,鄭男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並拍攝過程,侵害性自主人格權與貞操權,戕害被害人身心,父母也同樣受苦,損害父母侵權,判鄭男應賠被害人40萬,各別賠父母20萬元,總計8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