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積電工程師偷吃小三,7位數薪資曝光,正宮提告求償百萬。(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任職於台積電的曾姓工程師,和妻子結婚半年後,常常在外過夜,不願與妻子行房,還多次言語暴力。曾妻調查後發現,原來曾男在外養小三,曾妻憤而要求丈夫簽切結書,不再和小三聯絡,否則就要賠償600萬元。但曾男簽了切結書後,仍與小三藕斷絲連,遭妻子提告求償,法院審酌曾男年薪高達7位數,判定曾男應賠償100萬元;但曾妻不滿要求再賠80萬,法院審酌認為精神撫慰金應以20萬元為適當,二審判曾男應再支付20萬元本息。
判決書指出,在台積電擔任工程師的曾姓男子,於2018年8月與從事護理師的妻子結婚,但2019年1月就出軌小三,曾妻於同年5月抓到丈夫出軌,要求丈夫簽下切結書,保證不再和小三聯絡,否則就要賠償600萬元。
但曾男簽了切結書後,仍帶小三出國,還一起看蔡依林演唱會,又被妻子二度抓包,於2020年3月又簽了第二份切結書,同樣保證不再與小三聯絡,否則將同意另外給付賠償金600萬元。沒想到曾男簽了兩次切結書後,仍與小三藕斷絲連,甚至在2020年要求離婚,隨後大剌剌與小三同居、出雙入對。
事後法院判准兩人離婚,曾妻不甘受辱,持切結書提告求償,一審法官審酌曾男任職於台積電,年薪介於100萬至300萬不等,判決曾男應賠償前妻100萬元違約金,但前妻認為切結書有兩份,因此二度提告求償80萬元。
二審法官認為,一審已依切結書判賠違約金100萬,上訴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實,重複請求損害賠償,駁回曾妻請求;若依撫慰金求償,應以20萬元為適當,因此判決曾男須另外支付20萬元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