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谷暮.哈就等10人因台南市議員助理費案,2020年起遭偵辦,她已依貪汙罪遭判2年、緩刑5年。(翻攝民進黨青年部)
立委林宜瑾遭控詐欺助理費案,相關證人等當事人遭傳喚時,傳票上的案的案號是「109年」開頭,由此可證,全案是台南地檢署2020年接獲檢舉立案調查的貪汙案。林宜瑾並非詐領立委助理費,而是涉嫌在台南縣議員,及升格後的台南市議員任內,以人頭助理及回捐等方式詐領助理費,不法金額約200萬元,涉貪汙及偽造文書等罪。
本刊調查,早在2020年郭信良任台南市議長時,地方政壇據傳有多位議員涉詐領助理補助款即將被辦,當年台南地方盛傳,檢調單位接獲檢舉後,在內部高層協助下,從台南市議會取得一箱議員助理費的申報資料清冊,隨即鴨子划水展開過濾清查。
而後台南市無黨籍議員谷暮.哈就、曾順良,與國民黨籍市議員洪玉鳳、王家貞及李中岑等9人先後因涉及詐領助理費,遭檢調偵辦列被告交保,並陸續遭判有罪及緩起訴,林宜瑾是2020年檢舉案後第10個遭交保的被告。
▲2022年時任台南市議員洪玉鳳因助理費案,已依貪汙罪遭判刑2年、緩刑5年定讞後解職。(翻攝台南市議會官網)
21日檢調發動搜索後,派系鬥爭等陰謀論不脛而走,由於這次台南地檢署並未對台南市議會進行搜索,台南地方盛傳,因當年取得的那箱帳冊資料已足夠將林宜瑾定罪,根本不必搜台南市議會。
2020年起被偵辦的台南市議員詐領助理費型態分成2大類,一是與高虹安一樣,詐領助理費後沒有用在助理身上,而是拿去當事務費等支出,涉犯刑責7年起跳的貪汙重罪;二是詐領助理補助款後,全都用於助理,僅涉及偽造文書輕罪,上述涉案者大都在認罪後獲緩起訴或遭判緩刑。
其中,台南市議員王家貞為避免欠卡債的助理遭扣薪,用他人名義申領助理薪水,她認罪後遭判7個月,可易科罰金及緩刑,卻失去參選立委資格。
詐領模式與林宜瑾、高虹安相同的谷暮.哈就,因詐領985萬元助理費用於私人及服務處支出,在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後,去年12月一審依貪汙罪判刑2年、緩刑5年;另名議員洪玉鳳因詐領1,134萬餘元助理費,非用於助理身上帍是用於選民服務等公務,因認罪及繳回不法所得後,也遭依貪汙罪判刑2年,緩刑5年定讞,依去年修訂的《選罷法》新制,遭依貪汙、洗錢、販毒等罪判刑確定者,將不得再參選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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