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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玩「換妻毒趴」亂碰朋友妻不付錢 彰化男慘遭設局痛毆付10萬求饒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杜姓與林姓男子攜伴參加「換妻毒趴」,雙方約定若動了對方妻子的身體,就需支付7000元費用。(示意圖/pexels)

▲彰化杜姓與林姓男子攜伴參加「換妻毒趴」,雙方約定若動了對方妻子的身體,就需支付7000元費用。(示意圖/pexels)

彰化縣一名杜姓與林姓男子,各自攜伴到汽車旅館參加「換妻毒趴」,雙方約定只要誰「忍不住」動了對方妻子的身體,就得付7000元費用,結果林男事先吞了安眠藥,進房後呼呼大睡,但杜姓男子禁不住誘惑,觸碰林男妻子,當林男醒來後,要求對方付錢遭拒絕,雙方因此結仇,林男不甘心找人設局誘捕杜男,4人將他痛毆一頓,逼他付10萬賠償金,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林男等人被依恐嚇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

判決書指出,2020年12月,杜姓、林姓男子兩人各自攜伴,參加「換妻毒趴」,地點在台中一間汽車旅館,雙方約定,誰忍不住動了對方老婆,就得支付7千元打炮費,但林男因吃了安眠藥睡到不省人事,其他人則吸食毒品助興,杜男見林妻頗有姿色,一時興起觸碰林妻下體,林妻覺得不舒服,於是叫醒先生,當場要求杜男給7000元,但杜男不承認,事後林男不斷催債,杜男則避不見面。

為了討回顏面,林男10天後透過其他友人,再度以「換妻毒趴」名義設局邀杜男參加,杜男不疑有他赴約,不料一進入汽車旅館房間就被4人圍毆,杜男要求索賠20萬和解,林男跪地求饒要求降價,最後通知家人匯款10萬元才脫身。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官表示,該案金錢糾紛僅7000元,林男卻向杜男要求給付20萬元,已逾越一般人可以容忍之程度,另外3名被告明知不合理,卻不攔阻,還在場叫囂、助勢,足認其不法意圖甚明,因此判處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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