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證券商財富管理業務及便利民眾理財,金管會開放境內基金款項收付得委由證券集中保險事業辦理,即未來民眾可透過同一帳戶,跟券商購買境內外基金。
圖/中央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發函,開放證券經紀商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境內基金,其款項收付作業亦得透過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指定的款項專戶辦理,同時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境內基金款項收付業務。
官員說明,過去民眾向券商購買境內基金須由 A帳戶扣款,申購境外基金則需要從 B帳戶扣款,本次開放後,民眾透過券商申購境內外基金,可自同一銀行帳戶辦理扣款,將提供民眾申購作業的便利性。
除可便利民眾理財外,證期局表示,該項開放將有助券商發展以自己名義辦理境內基金銷售業務,進而有利簡化投資人開戶作業,預計對境內基金市場持續穩定發展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