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林昀萱報導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早示警都委曾光宗提出5點省思。(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貪污、圖利罪遭檢廉聲押,北院昨(2)晨裁定柯無保請回、彭羈押禁見,北檢則表示將提出抗告。柯文哲聲稱自己完全不知道京華城容積率高達840%,再度引起質疑。曾在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多次表達反對的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臺灣建築學會理事長曾光宗也發聲提出5點看法。
檢調偵辦京華城案,針對容積高達840%柯文哲解釋「完全沒有過問,因為作為市長,不應該過問單一個案」,柯文哲並聲稱直到今年3、4月媒體「開始鬧」,他才第一次知道京華城案的容積率是840%。對此,曾經在2017年至2020年擔任都委審查京華城案的曾光宗深夜也在臉書透露,自己在出席的4次會議中除了初次不熟悉並未表達意見,之後3次會議因了解「京華城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理」,均提出反對意見,他並提出5點「京華城案之我見」:
一、對於政治人物而言:
政治人物位於一定的高度,必須能明辨是非,特別是面對京華城案涉及如此龐大的利益,而且前後歷經6年的審議時間,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而且期間都有委員持反對意見,表示此案有爭議,更必須傾聽與了解反對的理由及因果得失。
▲檢調調查京華城案,柯文哲稱今年才知道容積率840%。(圖/翻攝自台北大聲公)
二、對於主管機關而言:
作為主管機關的都發局,對於此案必須要有基本的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如此將會陷委員於不義,且有推卸責任之嫌。而且期間更不應該幫申請單位提出「解套」的程序與方法,此點希望檢調單位能再明察。
三、對於民間財團而言:
民間財團取得自己原本的利益(法定建築容積)是合理的,但如果想要以不合法的程序與方法竊取額外的建築容積(容積獎勵)則萬萬不可,因為容積獎勵屬於公共財,為全體市民所共有,此種公共利益須有效保護,不應隨意地送給民間財團。
四、對於委員而言:
擔任都委會的委員應秉持第三方之公正中立的立場審議相關提案,如遇違反相關法令或不適宜的提案內容時,應適時地勇於提出反對意見。特別是在重要的審議會議中,如未發言或發言內容十分含蓄與模糊,最後均會被機關視為「同意」,此點更需留意。
五、對於容積獎勵機制而言:
此點最為重要;容積獎勵原本為一立意良善的機制,但由於其背後牽涉了非常多的利益,因此包含京華城案的所有爭議,均因此機制而起。其實不僅僅台北市,包含其他縣市目前對於容積獎勵都有過於浮濫之問題,甚至產生種種弊端。此現象除違反公平正義之外,更對都市產生極大的環境負荷,後續衍生出的都市環境問題,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
曾光宗認為京華城案對於民眾是一個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機會,藉此可以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及民間財團,這對建立公民社會應有極大的教育意義。相對地,對於建築及都市計畫等專業界而言,更是一個非常適切的「專業教育」案例。其中明確界定相關委員的角色與倫理規範為首要,另外更重要的是藉此重新檢討現行的「容積獎勵機制」,此時就有賴於中央主管機關從法制面及執行面整體地予以檢討修正,以減少弊端的產生,並促使容積獎勵應用在迫切且真正有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