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9/5 10:25 發稿 | 10:36 更新羈押庭期】
▲台北地院訂下午2點正式召開柯文哲的羈押庭。(圖/記者鄭孟晃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嫌收賄、圖利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高等法院4日裁定發回更裁。5日上午,柯文哲在律師陪同下現身北院,北院也於9點30分開庭,先就是否限制閱卷等程序部分進行討論。歷時約30分鐘結束,北院訂羈押庭於下午2點正式開始。
自討論程序結束到羈押庭重開而這段期間,因柯文哲的無保請回裁定被撤銷,回到遭檢方聲押禁見的被告身份,得再進入候審室待著,等待開庭。
已經一次無保請回的柯文哲,是否能再獲請回,或是如外界預估被羈押,成了頭條焦點。不過也有法界人士認為,重金交保的可能性也相當大。
根據高院裁定理由,雖然柯文哲對於都委會審議過程皆稱不知情,但根據應曉薇、沈慶京、台北市兵役局前局長朱亞虎、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劭琇珮等人的證詞,及朱亞虎和應曉薇的對話紀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嫌重大、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是否真的什麼都不知道,仍有深究的必要。
加上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雖柯文哲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案情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因此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因此檢察官抗告有理由。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