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郭再添聲請發還4支扣案手機被駁回。(資料照/翻攝畫面)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被控於2023年10月間,協助選民處理詐團黑吃黑糾紛,透過蔡男等人將林姓被害人押往服務處毆打凌虐,日前郭以選民服務為由向橋頭地院聲請發還4支扣案手機,但遭到法官駁回。
據了解,2023年10月間,郭再添受到選民託付,幫忙處理一起詐團成員黑吃黑的糾紛,透過蔡男等人將林姓被害人押到服務處拘禁、凌虐,後續遭法院裁定收押,直到今年的6月1日才以15萬元交保,但檢方偵查終結後,認定他涉犯妨害自由等罪嫌依法起訴,相關此案的4支手機也被扣押。
後來郭再添主張手機內存有議會相關紀錄,以及議員通訊錄等個資,需要手機進行官員與選民聯繫之用,且獲得交保後,相關證人也都已詰問完畢,所有事證檢方皆已掌握,已無滅證疑慮,因此請求發還;但地院則認為,這4支手機有無相關事證,或為供犯罪之用,還有待進一步釐清,現在發還不適當,因此將他訴願駁回,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