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國土署署長吳欣修(圖左)今(12)日表示,2013年已明文規定,一般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弊案,京華城因改建容積率達840%,引發討論。對此,國土署署長吳欣修今(12)日表示,因各地發展不同,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細部計畫訂應,也要求地方以人口和活動量估算基準容積,避免浮濫。他說,2013年已明文規定,一般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他強調,容積是公共財,容積獎勵希望優先放在公益性,要避免為單一個案、單一族群獎勵。
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對於京華城改建案容積率,經數度研議協調後從560%提高至840%,也因此多了數百億的土地利益,也引發可能圖利財團的嫌疑。
內政部下午進行媒體茶敘,媒體關切京華城改建容積率達840%的議題,吳欣修表示,1991年開始管制容積率以來,因強調各地發展特色,內政部定調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而為了避免浮濫,也要求地方政府以人口和活動量,估算基準容積。
吳欣修進一步表示,2013年已明文規定,一般性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這已經是所有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共識。他說,國土署尊重地方政府原來訂定的基準容積跟容積獎勵。
吳欣修指出,都更是另外一條路,所以都更的容積獎勵由中央訂定。他說,容積是公共財,容積獎勵希望優先放在公益性,要避免為單一個案、單一族群獎勵。國土署事後會了解情況,過去原則上都尊重地方,有些案子太過頭,就會透過監院或要求地方政府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