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李姓女子想搭警車報案遭到拒絕,一氣之下拿梳子攻擊2員警。(圖/翻攝自Pixabay)
又傳攻擊員警事件!一名住在新北市汐止區的50歲李姓女子,於3月7日9時39分許向警方報案稱有糾紛。經警方獲報到場後,李女要求乘坐警車到派出所報案遭到拒絕,竟手拿梳子朝莊姓、賴姓員警丟擲,甚至攻擊2人的胸部、手臂及腹部等處。士林地院審結,李女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這名50歲的李姓女子3月7日9時39分許,在新北市汐止區住處向警方報案,稱有發生糾紛。警方獲報到場後,李女要求乘坐警車到派出所辦理報案,遭到莊姓、賴姓員警拒絕,一氣之下便手持梳子朝員警丟擲,甚至以突刺的方式攻擊莊姓、賴姓員警的胸部、手臂及腹部等處,經2人向汐止分局報告偵辦後,李女被士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李女於警詢、偵查時坦承犯行。士林地院認為,李女以梳子丟擲、突刺莊姓、賴姓員警,攻擊2 人胸部、手臂、腹部等處妨害公務,其藐視國家公務員公權力之正當執行,殊值非難。考量李女犯案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簡易判決判處李女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