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宜蘭地方法院法官酒駕遭起訴,司法院研議是否作出停職處分。(資料照)
宜蘭地院張姓法官上月19日下班灌下一杯伏特加,接著開車回家,不久因違規左轉被警方攔查,張男全身酒味,酒測值達1.05MG/L,警詢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宜蘭地檢署今天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張姓法官,宜蘭地院同步移送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張姓法官目前正常上班,司法院正研議是否作出停職處分。
今年8月19日下午5時45分,張姓法官從地院離開,晚間8時44分,張男開車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縣政二路街口時,占用來車道違規左轉,遭警方攔檢,員警發現他身上有酒味,酒測值高達1.05MG/L,已嚴重超標。
起訴書指出,張男身為法官「知法犯法、明知故犯」,而且重度酒醉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極可能對他人及其家庭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另審酌張男在偵查中未能如實表述喝酒的時間、地點,向法院請求量處適當刑度。
據了解,張姓法官(54歲)為司法官班第37期結業,長年在宜蘭地院服務,主要擔任宜蘭地院民事庭法官,兼任宜蘭簡易庭法官,在宜蘭地院服務約25年,酒駕消息震驚司法界。
宜蘭地院今天表示,8月23日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後,決議移送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事後是否停職行政處分,也會尊重司法院決定。司法院評鑑若成立,將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處分有5種,張最重將面臨免除處分,且不得再任公務員。目前張姓法官仍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