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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動警方到場!懷疑女客拿商品未結帳 正義姊被求償55萬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女路人指控婦人拿取貨架商品未結帳遭判賠5千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北市女路人指控婦人拿取貨架商品未結帳遭判賠5千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婦人小萱(化名),2021年在賣場門口整理購物袋,一旁女路人小晴(化名)竟高喊:「妳為什麼拿東西沒結帳?」,雙方當場爆發口角,還驚動警方到場了解,經核對發票後發現是誤會一場,小萱先控告翻找她提袋的店員勝訴,再向小晴提告求償55萬元,台北地院判小晴應賠償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1年11月16日深夜11時許,小萱前往北市大安區某賣場購物後,直接在門口整理手提袋,此時小晴路過該處,撞見小萱把東西放進袋中的動作,懷疑對方拿取貨架商品後打算離去,她立刻大喊:「妳為什麼拿東西沒結帳?」

當時男店員聽聞爭吵聲、急忙外出查看,並要求小萱打開手提袋,藉以確認有無未結帳商品,遭到小萱一口回絕,男店員直接動手翻找,導致袋內吐司掉落地面,小萱頓時情緒激動,並向現場警員高聲抱怨,警員只好溫言安撫,小萱才倒出提袋內所有物品,經比對發票後確認每樣均已結帳。

事後小萱不甘平白受辱,先對2人提告強制罪,法官審理後判男店員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還須賠償小萱6000元,小晴則獲不起訴處分;小萱再提告求償55萬元。

小萱主張,小晴不但造謠、惡意製造糾紛,出庭還否認犯行,她被對方毀損名譽及信用,現場沒人幫她講話,她只能花錢打官司,才能為自己爭取公道,訴訟過程感到羞恥,深覺人性黑暗,求償55萬元應屬合理。

警員證稱,他與男店員一同比對發票,確認小萱提袋內商品均有付帳,小晴聲稱有看到小萱行竊,但自己也沒辦法百分之百確定,他懷疑小晴看錯、應該純屬誤會,小晴也表示願意道歉。

小晴證稱,小萱動作讓她產生誤會,自己基於正義感,上前質問對方,卻被小萱強拉進賣場,她嚇得狂喊救命,直到警員抵達現場、小萱才願意鬆手,她急忙躲到警員身後;小晴強調,自己從沒說小萱是小偷,並未誹謗對方名譽,更沒提及道歉或賠償等情事。

至於片面指控小萱未結帳部分,小晴表示,她看到小萱好像從貨架上拿東西、轉身就要往外走,但她不確定對方拿了何種物品,直到現在她才知道小萱在整理手提包,相同動作讓她產生誤會。

法官認為,小晴欠缺一般人應有的注意義務,未清楚觀察有無犯罪嫌疑,貿然呼喊「妳為什麼拿東西沒結帳」等字句,等同將小萱視為竊盜現行犯、人人都可逕行逮捕,男店員亦因她的叫喊聲而報案,導致小萱蒙受被搜索、做筆錄等屈辱,小晴的過失行為,不能因正義感而免責。

法官指出,小晴並不確定婦人拿取商品而沒結帳,卻貿然當眾指證,導致小萱陷入難堪窘境,飽受名譽受損與精神痛苦,應負賠償責任,但小萱求償金額過高,衡量雙方身分地位與小晴過失程度後,判她應賠償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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