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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會議今(6)日經通過《台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增訂禁止食用犬貓,及不得販賣、購買、持有犬貓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食品,修正草案將送台中市議會審查。
▲(示意圖/記者林顥宗攝)
動保處表示,這次修正內容除增訂任何人不得食用犬貓的規範外,勞工、雇主也有義務防止勞工在工作場所食用、宰殺犬貓,飼主、繁殖及買賣業者應替寵物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違反者無須經勸導即可處罰。
此外,動物保護檢查員可於公共場所、公眾出入場所及私人場所調查、取締動物受虐事件,並進行緊急保護安置。動保處表示,期望透過法條修正,讓自治條例更符合動物保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