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盧男因覬覦女同事身材,竟偷拍對方如廁被逮。(圖/翻攝畫面)
台南盧姓男子因覬覦女同事的好身材,於2023年7月上班日一早,潛入廁所將手機伸入隔間板間偷拍對方如廁,後來女同事發現嚇得奪門而出求援,盧男被隨後趕到的其他同事人贓俱獲,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盧男妨害秘密罪成立,判處7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盧男跟被害女子在同一間公司上班,由於他傾慕對方的好身材已久,又不想循正規管道追求,卻在2023年7月31日早8點半左右潛入女廁並埋伏在殘障廁所內,等到目標女同事進入廁所內部後,立刻伸出手機穿過縫隙後偷拍對方如廁,女同事一見到後方有手機伸出來,嚇得跑出廁所求援。
女同事在奔出廁所後,又帶著另名同事進入廁所,此時盧男剛好從廁所走出來,卻又狡辯因男廁客滿才會到殘障廁所如廁,但警方調閱監視器時,發現盧男是刻意進入女廁進行偷拍,認定他有妨害秘密行為,隨後將他依法移送,並經檢察官泣訴。
法官在審理時認為盧男為滿足偷窺慾,對前入女廁對著女同事偷拍,事後又否認犯行,且未取得對方和解及原諒,行為實屬不該,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判處7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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