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漢翔董事長胡開宏(左)昨(30日)在五楊高架橋車禍(黑車),王姓司機遭撞斷肢。(圖/翻攝畫面)
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向51.5公里,昨(30日)晚間8時許發生4車追撞事故,其中一輛轎車還是漢翔公司董事長吳開宏的座車,被撞後33歲王姓司機下車要擺放警示牌,隨即遭後方來車撞擊,右腳開放性骨折,事故起因是一名58歲林姓婦人疑似錯過交流道,在車道間游移而引發事故,林婦不知自己造成連環撞開車離開,今(1日)凌晨警方通知到案,除涉及肇事逃逸外,也將依危險駕車開罰6千至3萬6千元,還會吊銷駕駛執照。
▲賓士休旅車撞擊王姓司機後,又往外側車道衝。(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王男駕駛董事長座車載胡開宏返回台中,於國道一號五楊高架路段的桃園機場系統交流道時,因前方58歲林姓女子錯過交流道又橫跨車道慢速行駛在外側車道,王男先與後方賓士轎車發生事故,兩台車從外側車道衝撞到高乘載車道,當時在後方的王男下車要取後車廂的警示牌,直接被第3台車撞擊倒地,第3台車撞擊後停在右側槽化線上;又過了5分鐘,第4台車未注意前方狀況,再次撞擊胡開宏的座車。
據悉,當時胡開宏站在車子前方,全程「面向」後方來車,所以當第3、第4部車追撞時,也都能在第一時間反應閃避。
▲胡開宏的駕駛右小腿開放性骨折,送醫後截肢保命。(圖/翻攝畫面)
造成4車追撞主因的林女,發生事故後開車離開現場,國道警方今凌晨通知到案。警方表示,林女不但涉及肇事逃逸,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應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6萬6000元以下罰鍰;另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警方呼籲,國道上發生車禍,若是情況輕微者,應儘速移至路肩,要擺放三角錐示警,應全程「面向」來車;先退至路肩後,沿著護欄行走100公尺,再到車道上放置警示牌,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