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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童判刑9年4月!彰化惡狼出獄後又侵犯少女21次…法官重判8年

記者吳泊萱/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有戀童傾向的男子,因性侵國小女童入獄服刑,出獄後再度對國中少女下手。(圖/翻攝Google Map)

▲彰化一名有戀童傾向的男子,因性侵國小女童入獄服刑,出獄後再度對國中少女下手。(圖/翻攝Google Map)

彰化一名男子大強(化名),去年底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國中少女後,多次以恐嚇、騷擾手段威脅,性侵少女21次,直到老師發現異狀,全案才曝光。法院調查大強竟有多次性侵女童前科,被心理師判定有異性戀童傾向,曾被判刑9年4月,結果大強服刑出獄後,又再次犯案,這次被依妨害性自主,判處8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大強於去年12月底,透過交友軟體「檸檬(LEMO)」認識一名國中少女,於今年1月起,多次以聊天、買消夜為由,約少女見面實施性侵。今年5月17日,少女表達不願意再見面後,又被恐嚇、騷擾,少女一共被性侵21次,直到學校老師發現異狀,全案才曝光。

法官調閱判決紀錄發現,大強10多年前在國小服教育替代役時,就曾性侵校內2名國小女童,遭判刑3次7年2月徒刑、1次3年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4月。大強入監執行後,於2020年11月9日假釋出獄,於2022年4月1日假釋期滿,卻在2023年底,再度對國中少女出手,被認定為累犯。

法院考量,少女慘被當作洩慾工具,嚴重影響身心健康,少女父母也陷入自責、沮喪、恐懼情緒,家庭瀕臨崩解,家屬明確表示難以原諒大強;加上大強下手的對象均為未成年女學童,手段均違反被害人意願,在前案假釋付保護管束期間,就被心理師發現可能有異性戀童傾向,顯見大強的犯罪模式相當固著,一旦外在拘束力量減弱,就有高度再犯可能,有高度矯正需求,應加重其刑,依妨害性自主,判處8年徒刑。

法官也特別強調,本案將同時籲請矯正機關,於徒刑執行期滿前,切實評估被告有無強制治療必要,以免再有下一位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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