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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歲婦錯過交流道「國道游移」釀連環車禍 第一時間竟駛離…後果慘了

圖、文/CTWANT

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向發生連環車禍,起因58歲林女開錯交流道,在車道間游移。(圖/翻攝畫面)

▲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向發生連環車禍,起因58歲林女開錯交流道,在車道間游移。(圖/翻攝畫面)

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向51.5公里路段,昨(30日)晚發生4輛車碰撞車禍,其中1輛車還是漢翔航空工業公司的董事長胡開宏的座車,導致33歲王姓駕駛被撞傷,右小腿骨折需進行截肢手術。事故起因58歲林姓婦人疑似開錯交流道,在車道間游移引發車禍,下場也曝光了。

據了解,王男駕駛董事長座車載胡開宏返回台中,在國道1號五楊高架路段的桃園機場系統交流道時,前方58歲林女因錯過交流道,又橫跨車道慢速行駛在外車道,造成王男先與後方轎車擦撞,2台車從外側車道衝撞到高乘載車道,當時王男下車要擺放警示牌,結果被第3台車撞擊倒地。

第3台車撞擊後停在右側槽化線上,5分鐘後第4台車因未注意前方狀況,撞上胡開宏的座車。由於胡開宏站在車子前方,因此當第3、第4台車追撞時,也都能在第一時間反應閃避。

造成4車追撞的林女,不知道自己造成連環車禍,發生事故後離開現場,今天凌晨被通知到案。警方表示,林女涉及肇事逃逸,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應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6萬6000元以下罰鍰;另依該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警方呼籲,國道上發生車禍,若是情況輕微者,應儘速移至路肩,要擺放三角錐示警,應全程「面向」來車;先退至路肩後,沿著護欄行走100公尺,再到車道上放置警示牌,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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