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陳男性侵單親女員工未遂,一審遭判刑2年4個月後,自述自己以體弱多病,生活無法自理,最後二審輕判他2年並緩刑5年。(示意圖/Pakutaso)
南部一家食品廠老董2020年間開車載女員工下班後,藉口要對方按摩開進台南一間溫泉飯店,沒想到老公竟逼迫對方洗鴛鴦浴,並一度要性侵對方未得逞,事後女員工報警提告,老董的「樂善好施」形象崩毀,案經法院審理後判決2年4個月,老董不服上訴,二審改判2年並宣告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擔任食品廠董座,在高雄橋頭、台南後壁都有廠房,後來陸續接班完畢退居二線,在2020年6月間於後壁區廠房內,耳聞女員工A要回高雄,於是向對方提議說要開車載她回去,但途中卻向A女說,要請A女幫他按摩,於是開進一間溫泉飯店內,只不過A女已不是第一次幫陳男按摩,並沒有起疑心。
只不過後來陳男色心一起後,以命令的口吻要求A女脫衣共浴並泡溫泉,陳男開始猥褻、性侵,但又被A女抵抗,最後並未得逞;A女事後驚恐得向友人求援並錄音存證,A女在電話中哭訴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很需要這份薪水養小孩,但最後實在真的受不了請辭離去。
陳男應訊時對於案情三緘其口,又反咬A女不具醫師資格卻幫他打胰島素,但橋頭地院調查並檢視相關事證後,仍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4個月,後來陳男不滿上訴,卻反而在二審中坦承性侵未遂事實,表示將會取得A女原諒並賠償精神損失。
陳男在庭審時自述,他平時樂善好施,這起案件發生後健康亮紅燈,也非常後悔,目前已將事業交棒給下一代,且自己也有中風及失智等疾病,已無法自理生活,需要旁人長期照顧,因此請求輕判,高雄高分院審酌案情後,將原審撤銷,改判2年徒刑並宣告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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