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宇鈞/台北報導
▲黃帝穎提到,北院判決針對陳超明及徐永明均辯稱是政治獻金,仍實質認定金錢與公權力具有「對價關係」。
京華城弊案持續延燒,包含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主席沈慶京、前兵役局長朱亞虎都遭羈押禁見。律師黃帝穎表示,民眾黨對於政治獻金相關爭議皆稱合法,他特別舉關鍵案例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以市長公權力介入期間,被告兼任黨主席的民眾黨卻收受威京關係人政治獻金,已認罪的行賄者如證稱與市長公權力具有對價關係,仍構成違背職務收賄罪。
黃帝穎今(7)日說,京華城弊案中,時任鼎越董座朱亞虎在羈押裁定認罪行賄,民眾黨收受威京集團職員七位法定政治獻金上限30萬元,總額超過210萬元,收款期間為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便當會後至柯市府都發局發出公文前的幾天之內,報載其中人頭捐款五位職員均已認罪,但民眾黨辯稱是合法「政治獻金」。
黃帝穎提到,北院判決針對陳超明及徐永明均辯稱是政治獻金,仍實質認定金錢與公權力具有「對價關係」,因此依據「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決收賄有罪,陳超明判刑七年八月、徐永明判刑七年四月。
黃帝穎強調,依據最高法院及北院見解,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以市長公權力介入期間,被告兼任黨主席的民眾黨卻收受威京關係人政治獻金,已認罪的行賄者如證稱與市長公權力具有「對價關係」,仍構成「違背職務收賄罪」。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