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女工讀生偷吃人夫,還跑到正宮床上嘿咻。(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1名人夫阿豪(化名),先前在賣場工作時結識女工讀生小萱(化名),雙方隨即展開交往,不但相約外出約會,還帶回家發生性行為,妻子發現後心碎提告。新北地院判小萱應賠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妻子主張,先前丈夫於某間大賣場任職時,認識小20歲的女工讀生小萱,丈夫時常向小萱抱怨,自己與妻子感情欠佳,還想提出離婚,不久後丈夫更主動追求小萱,2人進一步發展成情侶關係。
阿豪妻子指出,她發現2人互動頻繁,曾經私下詢問女方,當時小萱表示,2只是一般同事,年紀相差太大,自己並未喜歡阿豪,她聽完小萱的說法,隨即放下戒心;孰料,後來她約小萱一起去游泳,卻發現丈夫與對方在泳池打鬧,互動與一般情侶無異。
事後她再三逼問丈夫,對方才坦承出軌,她遭到2名信任之人背叛,身心受創嚴重,最後決定訴請離婚,並對小萱提告求償80萬元。
阿豪證稱,他與小萱多次牽手,並前往飯店、汽車旅館等地點發生性行為,他還將小萱帶回家中,並在主臥室床上嘿咻過;小萱則說,自己只是工讀生,因為年輕愛玩,才會選擇與人夫交往,2人確實發生過多次性行為。
新北地院認為,小萱侵害配偶權屬實,衡量雙方財力、社會地位等情狀,判小萱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