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陳昭坤試圖用手抄佛經求減刑,遭法官當庭退貨。(圖/翻攝畫面)
基隆男陳昭坤去年7月不滿前女友提分手,一氣之下竟持菜刀連砍對方7刀致死。國民法官一審重判陳男無期徒刑,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15)日二審開庭,陳竟掏出16本手抄佛經訴求減刑,但卻反遭審判長質問:「寫這麼多本在寫什麼?不是抄一抄就收到你的功德」。
陳男劉姓前女友去年向他提分手後,7月12日下午在2名友人陪同下回同居處拿行李。劉女獨自上樓拿收拾,陳趁機央求劉女復合未果,竟腦羞成怒掐住劉女脖子,還拿出菜刀砍殺劉女。
在樓下等待的友人聽聞陳、劉發生口角,又遲遲未見劉女下樓,報警想敲開陳男房門,待警方到場,陳拒讓警察入門,藉口換衣服慌忙清理行兇現場試圖滅證。當警方進門時,發現劉女已倒臥血泊中,緊急送醫搶救後不治。
一審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聲稱犯案後意圖輕生,但他卻拖延警察入門長達10分鐘,若真一心求死,期間無人能夠阻止,事後他身上也並無任何傷勢,更別說有輕生跡象。且陳羈押期間雖抄佛經懺悔,但未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因此判他無期徒刑。
陳男不服上訴,高院今日開庭。陳男竟拿出16本手抄佛經,說自己有悔意,想透過佛經將功德傳給被害劉女,意圖以此訴求減刑。但審判長當面退貨,並質問陳男:「寫這麼多本在寫什麼?不是抄一抄就收到你的功德」。
告訴代理人則表示,被害人家屬早在一審就不接受陳男的手抄佛經,認定陳抄佛經是為了博同情,這種道歉方式被害人也無法接受,請法院不必審酌。高院諭知11月19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