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裕坤、邱瑞揚/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有一個豪宅社區,去年管委會及住戶們集體槓上另一名住戶張姓男子,原因是張姓男子把自家的車庫門改換方位,轉而朝向社區車道,管委會一度用鎖鏈和植栽擋住車庫門,而張姓男子也以用車輛阻擋車道反制,雙方鬧上法院。原先管委會認為,張姓男子擋路155小時開罰155萬,不過法官二審判定,張姓男子必須繳付125萬元。
台中市南屯區這個豪宅社區監視器畫面拍到,一台轎車開進社區擋住車道之後就不動了,原來去年有個張姓住戶,除了臨路的車門外,又在車道旁自己開闢一個車庫門,引發社區其他住戶反彈雙方鬧得很僵。
社區抗議民眾(2023.2.21):「抗議抗議,驅除惡鄰。」
後來住戶甚至用植栽鐵鍊擋住這個車庫門,張姓住戶不滿,甚至叫來車輛直接拉毀植栽,管委會後來召開區權人會議,決議占用共同持分土地者每小時開罰1萬元,認定張姓住戶在去年1月11日、14日、7月16日,分別以2台車擋道,時間達155個小時,索賠155萬。雙方對簿公堂,二審判125萬確定,但是社區居民語氣無奈,因為關係依舊緊繃。
社區民眾:「他是不會再這樣阻擋我們,但是關係還是一樣不好,我們也試著要去跟他接觸,但是大概也沒什麼好回應。」
一審審理的時候,張姓住戶抗辯管委會違法增建管理室,阻擋他的車輛出入,還把鐵鍊、盆栽擋在車庫大門,才被迫將車停在社區大門車道;而且主張管委會不具執行公權力的職責,違規停車1天開罰24萬元不合理,不過一審認定張姓男子必須給付145萬元,二審改判125萬元。
張姓住戶的房子屋內燈光亮著,不過記者打電話給他,他表示心情欠佳,針對二審判決不願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