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岡山垃圾焚化廠3名吊車操作手,偷待銷毀違規菸品轉賣獲利,遭檢方起訴。(圖/翻攝畫面)
承包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資源回收廠岡山垃圾焚化廠3名吊車操作手,利用職務偷取待銷毀違規菸品,交由熟識1名的攤商轉賣,將違規菸品流入市面,不法獲利超過160萬。此案市府察覺向檢廉提供情資,涉案4人被逮後,自白又交出不法所得,遭檢方依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蘇姓男子、楊姓男子及曾姓男子為吊車操作手,承包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岡山垃圾焚化廠業務,負責銷毀未稅、走私沒收違規的菸品。依規定私菸不得任意撿拾、外流。
▲岡山垃圾焚化廠3名吊車操作手,偷待銷毀違規菸品轉賣獲利,遭檢方起訴。(圖/翻攝畫面)
蘇男3人2022年至2023年2月,原本負責銷毀違規菸品,卻利用輪值操作吊車機會,分批夾取違規菸品,灑落在監視器死角,再趁廠區人員稀少的時段,竊取違規菸品分批搬運。
經查,竊得違規菸品,每箱裝有50條菸,蘇男等人以6000元價格變賣,交由攤商涂姓男子協助轉賣流入市面,之後跟同夥平分,不法所得,分別為42萬300元、39萬500元、26萬3500元、49萬9750元。
▲岡山垃圾焚化廠3名吊車操作手,偷待銷毀違規菸品轉賣獲利,遭檢方起訴。(圖/翻攝畫面)
此案,由高雄市府環保局發覺,向檢廉調提供情資,辦案人員於今年4月30日執行搜索,將涉案4人傳喚到案,都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
檢方歷時5個月偵查,於今年9月20日偵結,將蘇男、楊男及曾男3人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項第1 款竊取公有財物罪嫌;攤商涂男依刑法第349條第1項故買贓物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