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遭爆弊案醜聞,校內教授兼總務長,勾結弟弟,聯手校內事務組長,插手標案從中牟取暴利。(圖/翻攝畫面)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遭爆弊案醜聞,校內教授兼總務長,在併校前後,聯手校內事務組長,無視利益衝突迴避,洩漏並協助總務長親弟弟公司得標,從中牟取暴利,超過1200萬元;一行人圖利,導致校內管制系統品質低落,每天故障,嚴重影響師生權益;此案檢方在今天(22日)偵結起訴,向法院具體求刑總務長18年、親弟弟16年及事務組長17年。
檢調發現,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第一科技大學、海洋科技大學3 校合併為高雄科技大學,並併校前後,高科大資工系林姓主任,兼任高科大總務長,總管校內採購,涉及多起弊案。
當時林姓總務長跟李姓事務組長利用職務之便,無視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假借產學合作,轉介多名研究生到總務長親弟弟的公司協助開發車牌辨識系統,透過這樣內神通外鬼的方式,擬定採購規格書,設定規格標、洩露底標、借牌圍標等方式,讓弟弟公司得標,進而從中牟取暴利。
檢方統計,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合併前,6件研究計畫採購,總決標金額339多萬涉弊,合併後,共14件含研究計畫採購,總決標金額為1820多萬元,此案檢方於今天(22日)偵結。
包含林姓總務長、林姓總務長親弟弟及李姓事務組長在內,共8人及5間法人公司涉案,檢方向法院聲請沒收林姓兄弟檔1247多萬元犯罪所得。
檢方認為,林姓總務長,身為教授,除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轉介學生到親弟弟公司實習,當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承攬採購案所需程式,還跟李姓事務組長聯手,排除外來廠商競標。
林姓兄弟及李姓事務組長舉動,造成高科大車輛管制系統長期缺乏競爭而品質低落,幾乎每天發生故障,嚴重影響該校師生、民眾進出校園權利;林姓總務長甚至對開假發票賺錢一事洋洋得意,四處炫耀,東窗事發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
檢方考量,犯罪時間長、範圍廣、金額龐大,向法院建請量處應執行有18年期徒刑;至於弟弟,坦承部分犯行,極力迴護哥哥,想一人承擔所有罪責,浪費司法資源,向法院建請量處16年期徒刑;聯手舞弊、護航的李姓事務組長,犯後極力否認,同樣遭檢方具體求刑17年。
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違反採購法等罪,起訴林姓總務長、林姓總務長親弟弟及李姓事務組長,另有4名獲緩起訴處分,2人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