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民眾弄丟悠遊卡報警,卻意外抓到自家人。(圖/翻攝google map)
要抓嫌犯卻抓到熟面孔!一名張姓男子日前在超商弄丟悠遊卡,向警方報案,調監視畫面一看傻了,竟是前鎮分局警備隊林姓警員撿走;員警供稱當天時間太晚「太累了、忘了」才沒通報。但分局決議對林員記過2次,列為教育輔導對象,並追究主管考核監督責任。
據悉,民眾於10月21日0時4分許向苓雅分局民權派出所報案,三多三路超商內遺失悠遊卡,經比對監視器影像,赫見「熟面孔」林姓警員,通知到案說明,全案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檢察署偵辦。
警員坦承自己撿到悠遊卡,不過因為撿到時間太晚了,太累了,所以就沒有前往警局交出通報,而是先放在身上。
分局指出,有關林員涉及侵占遺失物案,除刑案偵辦移送之外,分局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整飭警察風紀決心,勇於面對問題;林員行為不檢部分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從重」予以林員記過二次處分,並列為分局教育輔導人員,及追究主管考核監督責任,以維警察形象。
拾獲不屬於自己東西無論無何,最好立刻交給警方,否則被逮都是侵占遺失物罪嫌,此次警方意外抓到自己人拾獲悠遊卡,很難不讓整起事件被放大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