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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10億詐欺犯被驅逐出境!法官認程序違法 將依職權告發移民官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奧納德(中)已經被遣送到德國,不過法官認為移民官處理程序違法,將依職權告發。(圖/資料畫面)

▲奧納德(中)已經被遣送到德國,不過法官認為移民官處理程序違法,將依職權告發。(圖/資料畫面)

在義大利犯下3000萬歐元(約合台幣10億餘元)詐騙案被通緝的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20日晚間被移民署強制驅逐出境。奧納德在出境前曾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及聲請提審,北高行裁定通通駁回。不過法官也認為,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收到提審票後,違反提審法規定直接安排奧納德上飛機,因此將依職權告發。

根據北高行10月22日做出的聲請提審駁回裁定,奧納德18日先被送上飛機飛到新加坡,新國拒絕入境後,奧納德回到桃園機場。不過移民署也拒絕奧納德入境,並指定到機場照護室,由移民官照護,待安排奧納德再於20日晚間出境,確定於21日抵達德國。法官認為,奧納德在照護室、在從照護室到登機門及搭機,直到抵達德國交給德國官方前,都有移民官照護、戒護,奧納德無從依其意願所在空間,應可認為反奧納德意願,拘束或剝奪其人身自由。

但奧納德於21日中午12點起到下午1點抵達德國,並由德國官方接走,原隨行移民官並未繼續隨行,顯示奧納德已不在移民官支配下,所受的逮捕、拘禁狀態已然不存在,法院事實上無從提審或釋放,因此聲請提審無實際意義,應予駁回。

不過法官也表示,將依職權告發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官員。法官認為,為強化提審功能,提審法第11條規定,違反第7條逮捕、拘禁之機關,應於收受提審票後24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人解交之規定者,負有刑事責任。奧納德案的提審票於10月20日晚上8點29分送達國境事務大隊,但奧納德卻在晚上10點20分被安排搭飛機到他國,移民官員違反規定,應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因此將依職權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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