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屏東林姓男子,為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第七連二兵,未料入營報到11天後,休假逾假未歸遭判刑。(示意圖/總統府提供)
屏東林姓男子,為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第七連二兵,未料入營報到11天後,休假離營,逾假未歸,潛逃到雲林,遭憲兵逮捕歸案。林男因案免役退伍,但仍依軍人身分論罪,將他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林男為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第七連二兵,今年3月5日入營報到,11天後,營區駐地休假離營,原定3月20日晚上9時前返營收假,但卻無故逾假不歸。
因涉嫌長期脫免職役,潛逃在外而未再回營,遭屏東地檢署、屏東憲兵隊通報雲林憲兵隊協尋,在案發後2天,人在雲林縣遭尋獲,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偵查期間,林男在同年4月24日免役退伍,他也坦承犯案,被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第1項前段之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起訴。
法官認為,林男為現役軍人,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法治觀念淡薄,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與自身職責,影響部隊管理及國防安全,考量犯後態度,及無前科,將他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