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人夫兩度帶小三回家滾床單,直到妻子發現床照才曝光。(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人夫阿豪(化名),先前與女子小萱(化名)發生外遇,2個月內發生10次性行為,阿豪還趁妻子外出時,兩度將小萱帶回住家過夜,後來妻子發現2人對話紀錄、床照等證據,始知丈夫在外有小三,遂對小萱提告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小萱應賠償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妻子主張,丈夫因工作關係偶爾出差,但新冠疫情趨緩後,出差頻率突然大增,還找藉口拒絕參加家庭活動;2022年12月間,她無意間發現丈夫與小萱的對話記錄,手機相簿內還有親密擁抱、床上半裸等照片,她才驚覺丈夫出軌已久。
阿豪妻子還說,丈夫眼見東窗事發,只好向她坦承外遇,並於2022年10月至12月間發生10次性行為,丈夫趁她不在家時,還將小美帶回住處過夜2次,明顯侵害她的配偶權,遂對小萱提告求償60萬元。
小萱辯稱,兩人交往初期,她並不知道阿豪已婚,亦非刻意侵害對方妻子配偶權,事後她已與阿豪分手,還規勸對方回歸家庭,非屬惡意重大,除此之外,阿豪離婚後,2人仍保持聯絡,卻沒有恢復情侶關係。
法官認為,小萱不否認與阿豪發生10次性行為,還坦承曾在2022年11月、2023年2月間與阿豪同住民宿,她應當知悉阿豪是有婦之夫,仍執意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因此判小萱應賠償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