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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侵犯女童「羈押不禁見」首日! 看守所「特別安排」同住舍友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18歲林男當街侵犯女童,法院裁定羈押不禁見。(圖/翻攝自Threads)

▲18歲林男當街侵犯女童,法院裁定羈押不禁見。(圖/翻攝自Threads)

桃園市龜山18歲林姓男子27日涉嫌當街侵犯國小女童,昨日警方持拘票逮人,法院裁定羈押不禁見,由於林男領有身障手冊,桃園看守所特地安排讓他不至於被欺負的舍友,至於今日是否有親友會見,看守所表示不便透露。

這起社會矚目的女童侵犯事件,由女童的母親PO網披露,18歲的林男27日上午主動搭訕女童,當女童想離開時林男卻限制行動,當街猥褻,女童嚇得尖叫哀嚎求救,最後被一名掃地的阿北救出。林男昨日下午遭警方持拘票逮捕,複訊後遭檢方聲押禁見,一直到今日凌晨法院裁定羈押不禁見。

林男在桃園看守所羈押,所方特別安排舍友。(圖/翻攝自《龜山在地人》)

▲林男在桃園看守所羈押,所方特別安排舍友。(圖/翻攝自《龜山在地人》)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林男今日凌晨抵達桃園看守所,由於林男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因此所方會特別考量安排、甚至調整與他同房的舍友的案類及脾性,讓他在收容期間不容易被欺負,不過對於同舍房的舍友數則無法說明。

由於林男是「羈押不禁見」,因此親友、律師都可以在上班時間辦理接見,但獄方基於個人隱私考量,無法透露今日是否有律師或是家人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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