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湘芸、鄭翔仁、岩祐安/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延押2個月,裁定理由出爐,上回法官寫得洋洋灑灑,但這次僅提到依目前卷證資料,認為柯文哲涉犯5年以上的貪污罪,並未直接點出圖利罪或收賄罪,法界人士分析有兩種可能,第一是擔憂過多訊息影響檢方辦案,第二則是收賄罪尚未鞏固,也給檢方多一點時間追出金流。
記者vs.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1.1):「主席會不會覺得司法不公?主席要不要抗告還是認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1日遭到北院裁定延押2個月,若是押好押滿,柯文哲得在看守所度過平安夜和跨年夜。
記者vs.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11.1):「大概什麼時候會提抗告?」
柯文哲的王牌律師團聽判後,神色凝重離開北院。而裁定理由也曝光,法官依目前卷證資料,表示柯文哲涉犯5年以上的貪污罪,加上有共犯未到案,認為柯文哲有湮滅證據、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裁定延押禁見,相較上次羈押理由寫得洋洋灑灑,這回北院對外公布的延押摘要,相對保守許多。
非本案律師劉韋廷:「而且內容比較像是一個例稿式延押裁定的說明,法官究竟是因為偵查不公開的原因,所以在這個延押裁定的內容相對比較保守,或者是相關的卷證目前看起來,其實柯文哲涉犯收賄罪的狀況是比較低的。」
裁定理由僅看得出柯文哲至少被認定涉犯圖利罪,但檢方力拚用收賄罪偵結。不過,第一位被延押的應曉薇羈押期到12月28日,加上檢察官習慣在年底前偵結重大矚目案件,推斷京華城案最快有機會在耶誕夜前後偵結起訴。
非本案律師黃帝穎:「所以如果以帳房在逃的實務經驗來看,柯文哲就算提起公訴之後,當然等於可以具保停押,或者是一路押到判刑確定。」
法界分析,柯文哲延押主因是因為「橘子」被通緝未到案,萬一她鐵了心不肯回來,即便案件偵結移到法院審理,柯文哲遭二度延押的機率法界評估不算低,恐怕也讓小草心碎。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