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已婚王姓男演員偷吃人妻,法官判賠30萬元,網友狂問:哪個藝人?(示意圖/翻攝pixabay)
一名已婚王姓男演員在片場結識已婚女演員小花(化名),兩人在片場擦出愛火,不只在車上擁吻,還4度前往旅館開房間;小花丈夫抓包妻子洪杏出牆後,氣炸提告求償百萬,王男坦承兩人交歡,但次數並非4次只睡了2次,希望法官能夠降低賠償金額,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王男需賠償30萬元,可上訴。全案曝光後,不少人好奇上網狂問「是誰?」,網友也發揮功力持續縮小範圍。
判決書指出,王男跟小花因為在片場結識,兩人擦出愛火、婚內出軌,不只曾到林默娘公園散心有了親密接觸,還在結束了老塘湖藝術村拍片後,共乘一車在車上擁吻,而後更4度前往旅館發生性行為。小花丈夫小綠(化名)發現自己被戴綠帽後氣炸,看到兩人互傳性愛影片並透過視訊壞壞後,更無法接受。
小綠主張,王男為演藝從業人員,時常在媒體曝光,更讓自己每看一次就傷心一次,精神上飽受極大痛苦,因而提告求償100萬元。王男辯稱,雙方發生性行為次數「只有2次」,且兩人來往僅個月,自己僅為藝術表演者,並非公眾人物,請求將精神撫慰金「降價」至20萬才適當。
法院勘驗王男與小花訊息,認為無法兩人在林默娘公園有親密舉動,但根據小綠和妻子小花求證對話,可以獲悉兩人確實在6月一共發生2次性行為,認定王男侵害配偶權,判賠人夫小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事件曝光後,不少人上網敲碗求問,到底是哪個男演員?,引起熱烈討論;「是有演什麼?」、「真。隔壁老王」,「誰啊?大名報出來啊」、「老塘湖藝術村,看哪個節目去拍?」、「二線三線那種吧 不然早鬧大了」。有網友也根據判決書內容縮小範圍,「高中畢業,已婚,從事演藝及主持人工作」,神出44歲從婚禮主持人起家的王姓男演員,社交平台上除了分享工作照外,還時常曬出孩子照,努力經營暖爸、愛家好男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