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檢方日前聲請延押獲准。周刊報導,檢廉近日不僅確認「小沈1500沈慶京」的數字單位是新台幣,更發現柯文哲分別在市長室、京華城動土典禮兩個場合,總共收受沈慶京的賄款1500萬元,與USB內的紀錄吻合,認定就是京華城容積率擴增的「後謝」。黃帝穎律師說,柯文哲至少兩次收賄犯行,在法律上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
▲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檢方日前聲請延押獲准。(圖/記者鄭孟晃攝)
柯文哲延押裁定罪名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無期徒刑,黃帝穎律師今(5)天表示,《鏡週刊》今揭北院延押柯文哲的裁定理由「直指柯在市長室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另一處收賄地點則是京華城動土典禮」。法官認定柯有具體收受沈慶京賄款的事實,並在京華城爭取放寬容積改建的程序中發揮市長的「實質影響力」護航,在每階段全都有收錢。
柯文哲至少兩次收賄犯行,在法律上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黃帝穎律師指出:
1.朱亞虎認罪行賄210萬元;近十年貪污判決,只要行賄罪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重判,無一例外。
2.在市長室收賄小沈1500萬元;檢廉破解柯文哲USB小沈1500是1500萬元現金,並循線查出柯文哲收賄1500萬元的時間及地點,證據足以說服法院裁定延押柯文哲,更載明在裁定理由。
柯文哲拒絕提訊及橘子潛逃都成延押理由,黃帝穎律師也說,柯文哲指示橘子潛逃的筆跡鑑識還原,足證柯超前部署串證滅證,如同必須羈押的鐵證。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