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彭振聲被延押2個月。(圖/資料畫面)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因涉京華城容積弊案,日前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月,彭振聲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最新裁定結果出爐,裁定駁回。理由是認彭振聲仍有勾串共犯之虞。
高院裁定表示,經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嫌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勾串共犯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
且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與被告人身自由受限制程度等情,依比例原則權衡,尚無從以具保等侵害較小手段替代,因此原審裁定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
根據台北地院裁定理由,認為彭振聲除了涉犯圖利罪、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罪嫌重大,與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尚有未明,仍待檢察官釐清。既然仍有諸多待證事實未明,至今又仍有不據實陳述之情,與共犯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為確保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