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沈慶京曾多次以身體狀況不佳為由聲請具保停押,也都被駁回。(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被控為拉高京華城容積率,涉嫌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沈慶京於8月30日被羈押禁見,台北地檢署10月22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沈慶京,同月29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准。沈慶京不服,日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裁定出爐,結果駁回。
高院認為,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羈押原因仍存在。且考量全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偵查,依比例原則判斷,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順利進行,因此延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應予駁回。
根據台北地院裁定延押理由,法官認為,沈慶京與其他同案被告間仍有串證疑慮,且有政治獻金之真正捐款目的待調查,為確保被告、同案被告就此待查部分不會相互串供或與證人串證,而有繼續羈押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