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陸委會今(13)日表示,政府不贊成刪除「吳斯懷條款」相關修法提案,但尊重立委的提案權。(圖/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提案,刪除針對退役將領赴中國參加促統活動的「吳斯懷條款」,但傳出連同黨立委都不敢連署,甚至撤簽,因此無法成案。對此,陸委會今(13)日表示,政府不贊成相關修法提案,但尊重立委的提案權。
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因赴香港期間起立聽中國國歌未迴避,遭國防部裁罰停領75%月退俸5年,並追繳註銷獎章、勳章。藍委翁曉玲提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擬直接刪除相關罰則,但該提案連同黨立委都不認同,遭媒體披露後,更因引起輿論反彈,連已簽字連署的藍委都要求撤簽,使得該提案無法成案。
對此,陸委會表示,《兩岸條例》第9條之3及第91條規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及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違反者,得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休金;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
陸委會並表示,有關部分立委擬提案刪除退將等赴中國大陸參與中共黨政軍活動的規範與罰則等相關規定,政府不贊成相關修法提案,但尊重立委的提案權。
陸委會說明,上開法條之立法目的係考量相關人員均屬指標性人員,縱卸任公(軍)職後身分仍屬特殊,與一般國人有別。渠等倘於卸任後參與中共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 (構) 、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對民心士氣影響甚巨。
陸委會重申,為強化維護國家整體利益考量,避免因交流失序而影響國家整體利益,相關規定確有維持之必要。對違反規定之個案,政府會注重程序保障。相關規定對一般國人,均不會產生影響,也不影響多數退離職人員赴陸從事一般性交流活動,希望社會各界對現行規定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