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桃園報導
▲桃園人夫遭通緝逃出國,拋家棄子13年,小孩甚至忘記父親模樣,妻子心碎訴請離婚。(示意圖/pixabay)
桃園人妻小美(化名)跟丈夫小明(化名)婚後育有一小孩;但男方因案遭通緝,13年前跑路,從此拋家棄子分居10多年;女方無奈訴請離婚,小孩出庭時也說,忘記最後一次看到爸爸是何時,很小了沒什麼記憶。法院認為,小明在境外10多年,無照顧未成年子女意願,未給家庭助力,夫妻長期分居,無實質婚姻生活,判准離婚。
人妻小美(化名)跟丈夫小明(化名)婚後育有一小孩,但男方因案遭通緝,分居10多年;自2011年跑路出境後,就沒寄錢回來,也不願照顧小孩,女方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但審理期間,小明法院通知,都未出庭,也未以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院依據入出境資訊,查到小明於2011年3月4日出境,同年9月19日遭通緝在案,至今仍未歸案。
審理期間,小孩出庭表示,忘記最後一次看到爸爸是何時,很小了沒什麼記憶,從小和外婆住,平常生活開銷都是媽媽提供,曾跟父親通電話,但只看一下而已,幾乎不會聊天。
法官認為,小明在境外10多年,另案通緝中,無照顧未成年子女意願,未曾給予家庭生活實質助力,長期分居,徒具婚姻形式,無實質婚姻生活,請求判決離婚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