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維歆/台北報導
▲徐乃麟不滿判決結果。(圖/記者趙于瑩攝)
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曹小均,與資深藝人徐乃麟因買賣契約糾紛,5年前向《鏡週刊》爆料「假賣屋真詐財」等情,另受訪指稱「他(徐)跟我的和解書內容完全沒履行,我還可以告他」,遭徐乃麟求償1000萬元。一審判決蔡應賠償30萬元,但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廢棄原勝訴判決,改判徐乃麟敗訴,得上訴,對此徐乃麟也不平發聲了。
▲徐乃麟捲入官司風波。(圖/記者趙于瑩攝)
徐乃麟剛回應121字表示:「完全無視蔡男誣告我徐乃麟判刑五個月定讞,及刑事妨害名譽確定判決三個月及兩個月定讞,騙我90萬民事判決必須償還定讞,曹女綁架未遂妨害自由判刑5個月定讞,這些人的前科還判絕不用賠償,難怪台灣人都不相信司法,等收到這件民事判決,再來研議要不要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