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宏宇/桃園報導
新北市一名豔辣OL上個月為療情傷,準備當背包客到泰國玩,不料在桃園機場遭海關濫權扣留1個半小時後再搜查行李,理由是「有人匿名檢舉帶毒品出境」,雖然沒發現任何毒品,但原本要搭的班機早已飛走。女子憤怒地說,誰來賠償她的損失?專家更是痛批,海關行為已經構成濫權,惡意檢舉也觸犯誣告罪,最重可處7年徒刑。
慘遭海關烏龍扣留的「杯具姐」蔡倩綸氣憤的說:「這樣子的情資,他們不去做查明,就這樣子把我攔下來,導致我的班機延誤。身材姣好的蔡姓女子從事網路行銷,日前因為感情受挫,打算當背包客到泰國清邁。上個月27日上午,她在桃園機場出境查驗證照時,竟然被海關人員扣留,理由是有人檢舉她夾帶毒品。
杯具姐說,海關跟她說她有案底,但那是1、2年前酒駕的事情,干自己現在出國什麼事情?還問她是不是有得罪人,但自己得罪什麼人與海關有何相關、又與出國有什麼關係。
蔡姓女子事後更在臉書寫下「那一年,姐要往清邁的那一天,杯具。」記錄生平第一次遭搜身經過。她說:「被帶到海關辦公室,這下姐心想不妙,該不會要剝光姐的衣服,姐的第一次不想獻給海關緝毒這事上啊!」
為此,財政部關務署組長張萬得表示:「被指名的檢舉人內容,人、事、時、地、物都很切實,海關依法行政的這部份,感覺非常的抱歉。」海關人員打開行李檢查,並沒有發現任何違禁品。蔡姓女子大罵,班機已經起飛,誰來賠償損失?海關人員則說只是依法行事,建議她可聲請國賠。
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曖昧不明,賦予行政機關太大的行政裁量權,有修正必要;律師則表示,檢舉人已經涉及《刑法》誣告罪,最重可處7年徒刑。(整理:實習編輯繆宗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