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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Eats併熊貓程序宰制全台外送市場偷跑? 公平會:得解散公司

財經中心/廖珪如報導


▲公平會主委李鎂因Uber Eats併購foodpanda案在經濟委員會遭質疑速度太慢。(圖/資料照)

Uber Eats今年5月14日宣布將併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為台灣外送市場投下震撼彈,因兩大平台市佔率九成,對於未來可能形成托拉斯行為,對外送員分潤、店家抽成、消費者權益造成Uber Eats說了算的獨大效應,引發輿論矚目。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掌握,兩家公司已經啟動實質整併作業,公平會審查還在拖,未來是否勢不可挽?公平會主委李鎂強調,最重可以祭出停業懲處。

經濟委員會今(28)日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由於Uber Eats若沒有談好附帶條件就併購foodpanda,會對市場造成寡佔效應,影響涵蓋店家、外送員、消費者權益,眾所矚目。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對公平會主委李鎂做出強烈質疑,從5月Uber Eats說要收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以來,公平會動作就非常慢,不只讓平台業者文件資料拖到11月8日才準備完畢,公平會本身也只開了四場公聽會,涵蓋人數和範圍都太少,在14-22萬名外送員當中,回收問卷僅600多份,陳亭妃質疑公平會是否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也痛批,以公平會的速度,根本不及兩家公司實質合併。就她掌握,兩家公司律師已經啟動併購流程,但是公平會竟然還在慢慢審,要是兩大外送平台直接整併完成,那我國從小吃店、外送員、民眾權益就出現三輸局面。

且由於公平會主委李鎂任期至1月31日屆滿,更被朝野立委炮轟打算把此案拖到換人處理。李鎂對此強烈否認,並強調有傾聽各界心聲,也承諾邱議瑩不會有讓兩家平台偷偷完成合併案的機會,若是兩家平台業者未經公平會審查跑完併購流程,公平會可以祭出解散手段。

李鎂強調,如果我們不同意結合,他就不能結合,若照樣結合的話,這個我們有處罰的規定。在《公平交易法》39條就有明確規定,最嚴重我們可以命令解散、勒令歇業或停止營業。

《公平交易法》39條指出,只要事業違反規定結合,或主管機關禁止其結合仍結合,或未履行附加條款,主管機關得禁止其結合、限期令其分設事業、處分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部分營業、免除擔任職務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並得處2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的話主管機關得命令解散、勒令歇業或停止營業。

該起併購案時程起於5月Uber Eats說要收購foodpanda台灣外送事業,由於併購案需經公平會等主管機關審核,且兩大平台若合併,會吃下台灣9成外送市場,形成托拉斯行為,有壟斷可能,公平會先前要求補齊文件才能正式受理審查,兩平台文件於11月8號補齊後,往後算30個工作天,公平會預計要在12月19號宣告結果,若有必要再延長60個工作天,換算最晚延遲明年3月。

#Uber E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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