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尚辰報導
▲收到交通罰單後,若覺得不合理,可以直接向監理所提出行政訴訟。(示意圖/資料照)
若民眾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卻認為裁罰內容不合理,應該如何申訴?對此,律師林智群在社群上呼籲民眾,如果遇到類似情況,要看清楚裁罰書上的注意事項,不要花時間向監理所申訴,「向它申冤,不如告它」。
林智群昨(1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最近收到了幾個有關交通裁罰的諮詢,都有幾項共同點,其中包括「無住戶籍地,收到時已經超過起訴期間」、「罰錢之外還扣照」以及「拿到裁罰書,第一反應都是去找監理所申訴」。他認為如今開車真的要很小心,「罰錢事小,現在很多裁罰動輒吊扣駕照,半年或一年沒辦法開車,都很麻煩」。
很多人收到不合理的裁罰單時,第一反應都是向監理所提出申訴。林智群提醒,裁罰書最下面有一條注意事項「請在30天內提起行政訴訟」,但人們把它忽略的結果就是申訴被駁回、延後報到日期,等到發覺應該要提起行政訴訟時,30天的追訴期限已過。
林智群說明,申訴和行政訴訟是兩個獨立的程序,並不會因為提出申訴而讓30天的期限停止計算。他指出,申訴通常不會通過,與其向監理所申訴還不如直接提告,「我之前有一件裁罰程序有問題,告了之後,法院通知說監理所認爲我們主張有道理,撤銷原處分了。」
不過,如果想透過提告來撤銷處分容易嗎?林智群坦言,交通裁罰要告贏其實很難。通常這類案件都是「裁罰程序」出現問題,才有可能告成。